社会上通行的保健品一词,概念笼统,范围很广,很多消费者将“保健品”与“保健食品”的概念混淆,这是保健食品常见的消费误区之一。再加上一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五花八门的推销方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权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开展已一年多,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组织编写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以下简称《问答》),把保健品和保健食品的区别列为基本常识之一。
对此,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华锋在首届健康中国年会暨第四届营养健康食品产业高峰论坛上表示,当前我国保健食品行业仍处于发展中规范阶段,面临着法律法规不完善、企业生产销售过程不规范、消费者对行业存在困惑等问题,《问答》对整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进行了系统梳理,并采用问答的方式消除了大众疑虑,对行业具有指导意义。
保健食品行业在20年来的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消费误区。其中,一部分消费者认为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简称,但根据《问答》显示,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其监管法律依据为食品安全法,产品属性为食品。而“保健品”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是对人体有保健功效产品的泛称,诸多宣传报道中提及的“保健品”,实为内衣、床垫、器械、理疗仪等,而非食品或保健食品。
《问答》指出,在媒体宣传报道和监管人员执法过程中,首先应依法辨别产品属性,清晰界定产品是食品还是用品,是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还是有毒有害食品,报道、文件和文书中应根据产品的实际属性,依法规范表述产品名称,不能一概笼统表述为“保健品”,造成事实不清、监管错位和信息误导。
徐华锋表示,《问答》将保健品和保健食品的区别列为问题之一,强调了该问题的重要性,更折射出很多普通消费者对这一基本问题仍然存在困惑的现实。“很多从业人员都尚且不能准确解释出来的词,消费者更是搞不清楚。”徐华锋说,当前,在大健康产业发展背景下,保健食品市场日益庞大,但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认知似乎没有随着行业发展前进。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在将保健食品区别于保健品这一大概念之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三者的概念更需要仔细区分、认真辨别。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全国各地共查处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案件3.7万余件,货值金额16.2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8600多名,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场经营环境得到有效净化。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非法添加和非法声称功效;二是采用发布虚假广告和不正当手段推销产品,如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等方式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三是故意混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三者概念,特别是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违法宣称疗效。
“比如消费者通常认为药酒就是保健酒、保健食品,事实上,药酒被归为药品类,需按照说明书服用剂量喝,而消费者往往忽略了这一点。这种现象形成的原因非常复杂,既有法律法规不完善,行业企业未能向消费者科学普及,同时也存在科普过程中词语使用不当等问题。”对此,徐华锋表示,未来长时间内,在消费环节、在市场领域把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政策观点完全给消费者讲透不容易,这也是行业协会进行科普的一大难点。因此,一些宣传报道误把药品、普通食品等归为保健食品,在给消费者带来疑惑的同时,也为保健食品行业的良好有序发展带来了阻力。
据了解,《问答》既包括食品保健食品的基本常识,供大众了解学习,同时涵盖广告审查与监管、非法添加及检测等类别,以便于各地监管部门在整治工作中参考。徐华锋呼吁,要解决营养保健食品宣传的问题,必须要有科普。而科普,科学才是关键。
(付敖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