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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6家企业“拿下”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

信息来源:中国食品报     发布日期:2017-07-29 14:47:38    阅读:0

尽管自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葡萄酒产业经历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亟待突破的方面,如产业基础薄弱,产区风土和葡萄酒的个性化表达不足;对适合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的酿酒葡萄的栽培模式研究不够,酿酒葡萄栽培机械化所需机械的研发进度慢,推广较困难,种植成本高;葡萄酒文化的构建以及产品表达借鉴多,独创性少,产品和品牌的推广和宣传弱等。7月19日,中国酒业协会在北京召开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使用签约仪式,第一批16家葡萄酒企业获得酒庄酒证明商标使用授权,意味着“酒庄酒证明商标”品牌战略进入了新阶段。

“这三方面是提升我国葡萄酒产业竞争力亟须、必须突破的课题。”中国酒业协会理事长王延才告诉记者,正是为了引导、规范葡萄酒酒庄酒的健康发展,宣传和推广中国葡萄酒酒庄品牌和产品,保护消费者及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高我国葡萄酒产业的竞争力,中国酒业协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注册了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这也是协会在酒类行业中推出的第一个产品证明标识。

首次获批的16家企业包括北京波龙堡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和硕冠龙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怀来紫荆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宁夏类人首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新疆天塞酒庄有限公司、山西戎子酒庄有限公司、山东台依湖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王延才表示,证明商标的推出,是协会集行业的力量来建立中国葡萄酒酒庄及酒庄酒的规范,由所有参与单位共同推广、维护、监督,并通过商标法和相应的管理规则来规范酒庄酒生产。

其实,近年来我国葡萄酒企业的日子并不好过,尽管消费群体较前几年有了扩大,但与白酒、啤酒仍然无法相比,加之进口葡萄酒的冲击,国产葡萄酒近年来产销量处于下降。但宁夏、新疆、甘肃等产区却在埋头苦干,此次获得授权的16家企业中,就有5家来自宁夏、4家来自新疆。这些企业通过把证明商标标识的内在价值、企业的品牌、文化和对酒庄酒产品品质的承诺有机结合起来,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酒庄酒产品的美誉度。

中国酒业协会副秘书长、葡萄酒分会秘书长王祖明介绍到,申请的企业都经过了中国酒业协会审查、现场审核和产品品鉴等多项技术考核。获批的企业都满足葡萄栽培、葡萄酒酿造和灌装全过程都在酒庄内完成,有相当的质量保证,感官评价也均达到了优良级。后续还有监管、惩罚和退出机制。监管包括内部成员互相监督、酒庄酒联盟不定期去酒庄抽查、第三方去市场抽查产品等。“如果出现违背承诺书的行为,证明商标的使用权将被停止,总之不能影响整个商标的信誉,要让消费者真正得到质量可信的葡萄酒产品。”王祖明如是说。

据中国葡萄酒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德美介绍,1935年,法国开始实施葡萄酒原产地保护,并将之系统化、法律化,长久推广,至今沿用。那时波尔多的葡萄酒已经很有名气,在市场上很好卖,于是就有很多外地酒运到波尔多装瓶,也说是波尔多的酒。正是为了打击这些不规范的行为,法国推出原产地保护,从划分产区界限、葡萄品种的种植、葡萄产量的限定、酒精度的限定,都进行了规范,事实证明此举很好的促进了波尔多葡萄酒的发展。

“而中国葡萄酒行业的情况与当时的法国波尔多类似,所以我们推出证明商标,消费者可借此识别葡萄酒的质量品质,也代表行业组织对酒庄的支持和肯定。”李德美说,酒庄酒有很多优势,使用了该商标,意味着也要接受更多的监督和约束。比如同行间的监督,媒体的监督,消费者的监督。尤其同行间的监督更有效,因为谁都蒙骗不了谁。

作为第一家顺利通过现场评审的葡萄酒企业,天塞酒庄庄主陈立忠告诉记者,今后公司将在种植和生产方面更加努力,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的需要,提升葡萄酒美誉度和内在品牌价值。

王延才强调: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不仅是产品品质的象征,而且在整个生产和流通环节是可以追溯的,中国酒业协会以第三方公正的立场,对使用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产品的品质承担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将成为“酒庄酒证明商标”品牌战略的最终受益者。

据了解,第二批酒庄酒证明商标申请可能明年才启动,中国酒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王琦表示,接下来的重点工作是要对酒庄酒证明商标进行推广和宣传,让更多的消费者知道中国的酒庄酒。比如组织16个酒庄统一行动,在一些市场较成熟的地方做推广,“今天的活动还请来了大经销商,通过与他们的对接,要让打上酒庄酒证明商标的产品更多、更快地走上市场,通过消费者的品鉴和反馈情况,让产品更接地气。”王琦说,这样才能保证“酒庄酒证明商标”品牌战略的持续推进。

(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