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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哇”网红饮料涉毒被禁生产

信息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7-09-18 11:47:36    阅读:0

近日,一则“毒情预警”在朋友圈和微博中热传,文章称一种名为“咔哇潮饮”的网红饮料经理化检验,被发现含有γ-羟基丁酸(我国一类精神药品),多喝会对人体造成损害,目前多地公安部门已要求下架。

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称,经检验,“咔哇潮饮”饮料中均检出γ-羟丁酸(属I类管制精神药品)。而该饮料品牌属于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佛山一家公司进行生产,目前警方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上述佛山公司立案侦查。同时,成都陆柒捌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中山市维嘉思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中山市裕豪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类似含有γ-氨基丁酸的饮料(品牌为“咔哇氿”),亦先行查封暂扣,并取样送检。

目前,全国多地公安和食药监等部门,正在对该类饮料进行排查,要求这两款饮料必须下架。

 

走红于国内真人秀节目 

据悉,咔哇饮料于2015年左右开始走红,源于国内一档旅途探秘真人秀节目,节目中两位嘉宾登上南太平洋一岛国,并制作所谓“最幸福的饮料”——咔哇酒,从而引起广泛关注并在年轻网友中流行。咔哇在多地KTV中有售,因其宣传不含酒精,且在网上热销,受到不少年轻人“追捧”。

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凤凰号消息称,咔哇是生长在南太平洋岛国、海拔500—1000英尺地区的一种植物,系胡椒科多年生灌木。当地民间医生广泛应用咔哇改善睡眠、缓解焦虑、战胜抑郁、松弛肌肉、消除疲劳。咔哇可榨制一种饮料,即咔哇酒。

在咔哇饮料瓶外包装,厂家宣传饮料的品名为“γ-氨基丁酸”,是一种运动饮料。据了解,“γ-氨基丁酸”是经国家批准允许使用的物质,该物质不属于毒品性质。

“毒情预警”引发热传后,有多地相关部门在官方渠道发文提醒注意并要求下架该商品。其中宁波市政法委微信公众号中提到,经公安机关毒品实验室对咔哇饮料的检验和分析,发现其中含有高浓度的管制毒品——“γ-羟基丁酸”。据了解,2005年我国就将“γ-羟基丁酸”列入二类精神药物予以管制,并于2007年变更为一类。滥用“γ-羟基丁酸”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甚至很快失去意识、昏迷及死亡,与酒精并用更会加剧其危险性。而商家宣传的“γ-氨基丁酸”是经国家批准允许使用的物质,不属于毒品性质。

 

全面开展清查工作

贵阳市警方近日在当地夜总会查获两类咔哇饮料——“shine bee咔哇潮饮”“咔哇氿”,经贵阳市公安局缉毒支队司法鉴定检测显示,这两类饮料均含有我国一类管制精神类药品γ-羟基丁酸。

至于γ-羟基丁酸的危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孟品佳在一篇论文中介绍道,上个世纪80年代,其在美国成为一种普遍滥用的毒品,高剂量服用可导致深度的抑制、昏睡甚至死亡,长期使用可产生依赖综合症,产生严重的戒断症状。此外由于其无色、无味,具有强烈的镇静及健忘效果,越来越多地被用做迷奸药物。

贵州警方侦查查明,“shine bee咔哇潮饮”是由四川省拾藏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委托广东省佛山市维乐尔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品。公司注册饮品成分是γ—氨基丁酸,实际生产注入成分则是γ-羟基丁酸。

根据群众的举报,多地警方开展清查“咔哇潮饮”的工作。如贵州公安厅于9月5日晚组织贵阳市400余名警力,对贵阳夜总会、酒吧、KTV全面清查该款饮料,缴获两类含毒饮料511件,控制涉案人员50多人;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分局已经禁止“咔哇潮饮”饮品的生产和贩售。

浙江省余姚市公安局在9月2日也通过官方公众号发布禁毒预警,称当地公安机关已在严查,该饮料必须全面下架,群众如有发现请立即举报当地公安、工商部门。

佛山市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余姚等地公安发现饮品有问题后,佛山市食药监局对南海区维尔乐饮品生产厂家做了相关检测,检测出咔哇潮饮中的确含有管制类精神药品——“γ-羟基丁酸”。目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分局已经禁止此类饮品的生产和贩售。同时,工作人员提醒称,一旦发现咔哇潮饮的贩卖,可向当地公安或工商管理部门举报。

广东省公安厅涉毒专线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省公安厅已经接到广东各地群众的多次举报,对此事非常重视。“据我们目前所知,该产品在全国20多个省市地区都有销售,在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后缴获的咔哇饮品中,大部分都的确含有违禁药品。除了‘咔哇潮饮’之外,‘啪啪潮饮’和‘咔哇氿’等名称的饮品也都属于同类违禁物品。”

 

注册信息实为虚假

“咔哇潮饮”品牌所属公司为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3栋3单元12层1209号。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段治义。

经核实,这些注册信息存在虚假成分。注册信息中留下的电话座机为一家餐饮店,该店工作人员称,并不了解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注册信息中的登记地址位于成都有名的商业综合体环球中心,但3单元12层1209号目前实际为一家企业咨询公司。

该公司一位员工表示,近两个月来,有不少人到这里来寻找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但他们公司与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这位员工说,这些前来寻找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的人中,有不少是该公司的代理商,可能是销售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来找公司沟通的。不久前他们从警方了解到,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旗下的品牌饮料含有“毒品”,警方还向他们提供了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的通知。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注册了3个商标,即咔哇潮饮SHINE BEE、咔哇开心潮饮和咔哇开心水,前两个商标的状态目前仍是“商标注册申请等待受理中”,最后一个商标状态为“未知”。

9月6日,成都市高新区工商局将这家公司列入经营异常状态,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此外,由该公司法人段治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还有3家,所留的电话号码均为同一个,拨打该号码无人接听,发去短信亦未获回复。

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的通知中还提到,成都陆柒捌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中山市维嘉思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中山市裕豪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了类似 γ-氨基丁酸的饮料(品牌为“咔哇氿”),亦要先行查封暂扣,并取样送检。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成都陆柒捌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飞,注册时间为2013年7月,注册资本为10万元,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32号2栋10层26号。该公司拥有“咔哇氿”和“咔哇”两个商标,前者状态为“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公告排版完成”,后者状态为“商标注册申请完成”。

而该公司的注册地址为一栋老旧的商住混用楼盘,从外观看,2栋10层26号或为一住宅,门口没有任何公司标志,敲门无人应答。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飞在电话中称,他“只是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具体事务他并不了解。

该公司一位负责销售的黄姓工作人员电话中否认“咔哇氿”饮料“涉毒”,称该产品此前“鉴定过了”,但他表示,近期“公司正在调整”,对于代理商销售不出去的产品,可以按照程序退货。他还说,再过10天左右,公司会就一些问题进行对外说明。

 

涉毒饮料经营者或涉多项罪名

曾代理多起毒品犯罪案件的张雨律师表示,从公开报道的情况来看,这款饮料的企业经营者可能涉嫌贩卖毒品罪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罪名。

张雨分析,根据警方侦查和公开报道情况来看,生产“咔哇潮饮”的公司,注册饮品成分是γ—氨基丁酸,实际生产成分则是γ-羟基丁酸,这说明生产厂家主观上是故意的,涉嫌的罪名最有可能的是贩卖毒品罪,其次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至于这两个罪名如何区分,张雨认为,第一要看购买的人群,如果就是供应给吸毒人员,那就是前者;如果是供应不特定的普通人群,那应是后者。本案中主要是流向KTV,但超市中也有售,因此还不好判断;第二要看价格,如果价格与毒品比肩,那显然是当毒品卖,适用前者合适,但如果是与普通饮料价格差不多,就是在当饮料卖,适用后者更恰当,从相关报道看,KTV进价一箱为380元,成本15.8元一瓶,售价38元一瓶,价格不算畸高。

张雨说,针对此类饮料的监管,需要食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共同努力,食药监部门应加强对该类饮料的审批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强抽查,公安部门应加强对KTV、酒吧等娱乐场使用该款饮料的监管。

 

γ-羟基丁酸不是食品添加剂

对于该饮品中所含的γ-羟基丁酸这一物质,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陈芳表示,如果要在食品中添加任何物质,都必须符合标准。“由于γ-羟基丁酸不是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因而如果在产品的配方表中看到这种物质,则涉及违规。”

此外,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显示,根据2013年公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γ-羟基丁酸已被列入精神药品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