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函通报亚麻籽适用标准。函件指出,经研究,直接食用的亚麻籽适用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同时,宜在标签标示“熟制后食用”等类似消费提示。
亚麻,又称胡麻,属亚麻科亚麻属一年或多年生草本植物,是世界十大油料作物之一。亚麻在我国的种植区域主要分布在甘肃、陕西、河北、内蒙古、山西、宁夏、青海、新疆、黑龙江、云南和广西等地。亚麻籽为亚麻的成熟种子。在我国,亚麻籽主要作为油料用于食用植物油的生产加工。
亚麻籽的主要成分为脂肪、蛋白质、膳食纤维,其他成分还包括矿物质、α-亚麻酸、木酚素、亚麻籽胶、维生素等。科学研究表明,亚麻籽含有生氰糖苷、抗VB6因子、植酸等有毒物质或抗营养因子。生氰糖苷亦称氰苷、氰醇苷,可以在水解酶(β-葡萄糖苷酶)作用下产生氰化物。生亚麻籽中含有不同含量的生氰糖苷,其含量因品种、产地和环境等有较大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为确保我国居民直接食用亚麻籽的安全性,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工作组,收集并分析了国内外相关研究资料及文献,对亚麻籽部分主产区进行了调研,对霉变粒、过氧化值、酸价、铅、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菌群、霉菌、农药残留等指标进行了检测,并对直接食用亚麻籽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估。
工作组调查研究表明,在甘肃、山西、内蒙古、宁夏、云南、新疆等地有将亚麻籽(粉)作为配料用于加工面制品的习惯,也有将亚麻籽熟制碾碎加盐后作为佐餐蘸料的习惯。到目前为止,各地均未曾发现因食用亚麻籽导致的食物中毒。亚麻籽(粉)在国外应用于焙烤、乳制品以及干制面制品等食品行业。2009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过了对亚麻籽和亚麻籽粉安全性资料的审查,并作为“一般认为安全”(GRAS)(GRN No.280)管理。
工作组还重点针对食用亚麻籽中生氰糖苷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估。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氰化物健康指导值,依据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NS)居民膳食数据,熟制亚麻籽来源的氰化物对我国一般人群健康风险极低。加热、微波、烹煮等加工处理方式可降解亚麻籽及制品中生氰糖苷的含量,增加亚麻籽的安全性。基于已有资料,直接食用亚麻籽(粉)是安全的。
为确保直接食用亚麻籽的安全性,根据上述研究结果,结合亚麻籽产品特点及我国居民食用亚麻籽的食用方式、消费量等情况,相关部门建议,直接食用的亚麻籽执行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同时建议生产经营企业在直接食用亚麻籽的产品标签上注明“熟制后食用”等类似消费提示。
(雷克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