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德国赫斯特公司首先发现它;1978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其通用名称为安赛蜜。经过15年的反复试验和检测,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认为其对人体和动物安全无害,同意安赛蜜用作A级食品添加剂。1983年首次在英国得到批准,1988年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批准在食品中使用,1998年FDA批准在软饮料中使用,1992年我国卫生部正式批准安赛蜜可用于食品、饮料、口腔卫生、化妆品等领域。
安赛蜜可应用于饮料。因安赛蜜口感好,除了可单独使用外,与其他甜味剂有显著协同作用,能明显改善产品口感质量,均衡甜味。故可用在甜度较高的碳酸型饮料中,与其他甜味剂复配使用,能使饮料的甜味口感更为浓郁。用于中低等甜度饮料中,可单独使用,可降低甜味剂的使用量,节约成本。
安赛蜜可应用于酸奶。安赛蜜具有很好的稳定性,添加到凝结和搅拌型酸奶中,能提高酸奶的稳定性,尤其适合水果酸奶。
安赛蜜可应用于甜点。在生产高甜度而稳定性较低的甜点时,可使用稳定性高的安赛蜜。若为糖尿病患者食用,可单独使用安赛蜜。
安赛蜜可应用于糖果。安赛蜜在口腔内不受细菌侵袭,浓度高时还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使用安赛蜜生产的糖果有保健作用。
安赛蜜可应用于无糖冰淇淋。当生产无糖冰淇淋糖度不够时,可将糖醇与安赛蜜混合使用,达到所需的甜度。因安赛蜜有很好的水溶性,使用安赛蜜制作冰淇淋时,其浆料的溶化特性无太大影响。
国内安赛蜜过去有金禾实业、苏州浩波以及北京维多三家企业有产品出售。在经历强力洗牌后,现在安赛蜜供应已经高度集中,主要来源于金禾实业。其他公司因产品结构单一,抗风险能力弱,经历激烈的价格战后,公司资金紧张,人员流失,公司难以支撑。目前金禾实业已成为主要的安赛蜜生产商。
(包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