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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企业创新十条”

信息来源:长江日报     发布日期:2017-02-22 10:23:54    阅读:0

2017年2月21日,由武汉市科技局起草,武汉市正式公布了于近日实施的2017版《武汉市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清单》,即“企业创新十条”。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相关政策的制定由于内容涉及面广,企业获取优惠政策有时费时费力。而此次文件起草考虑的总体思路是按照“清晰易获得”的要求制定政策清单,确保企业都能便利获得相关优惠政策。清单的制定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让企业看得明白、获得方便,直接列条款不划分板块,文字上尽可能简洁,不作过多的阐述、解释。“符合条款要求即可享受相关政策“。

“企业创新十条”针对培育产业创新主体、建设产业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营造产业创新环境等五个方面,共提出10条支持政策清单。与以往相比,政策清单有新的调整,武汉市科技局对此进行了解读。

第一条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重点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三类企业的研发投入给予补贴。其中,三大产业领域的企业补贴标准为6%,其余领域为3%。

第二条  鼓励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提出了两个界定标准:一是按照该项目企业投入经费20%的比例补贴;二是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可达到该项目国拨经费的50%。

第三条  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第四条  支持创建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延续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来汉设立研发中心的奖励政策,进一步明确了研发中心的规模要求。对企业新获批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及市级创新平台,继续进行奖励,并将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纳入创新平台扶持范围。此外,保留了每3年一次的考评和奖励。

第五条  支持创建国家、省、市级众创孵化机构。将众创空间(新型孵化器)纳入众创孵化机构扶持范围,增加对加速器类孵化器的支持。将原来每2年开展一次的考评和奖励改为每3年一次。

第六条  支持建立国家、省、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上一条支持方式相近。

第七  资助企业发明专利创造。企业提出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达到50件、100件、500件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一定资助。企业获得北美发达国家、欧盟发达国家和日本发明专利权的,每件资助10万元;获得上述国家以外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权的,每件资助3万元;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权的,每件资助1万元。专利服务机构代理中国发明专利申请且授予专利权达到300件、600件、1000件以上的,分别一次性资助。对海外专利维权胜诉案件专利权人给予80万元资助。

第八条  资助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提供的公共服务,按其上年度登记技术交易额0.02%的比例给予补贴,单个机构每年补贴经费最高可达到50万元。对企业吸纳技术,按照其上年度实现技术交易额2%的比例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额最高可达到100万元。对新列入的国家级、省级或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0万元补贴。每3年对市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优秀的技术转移机构,各给予20万元奖励。

第九条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四类企业的科技贷款,按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另对科技保险提出补贴政策。

第十条  鼓励企业领用科技创新券。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每两年最高给予15万元的创新券,用于购买技术服务。

武汉市科技局介绍,本次政策清单针对的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清单,除了清单外,还将于近日公布配套“兑现流程清单”,以更加方便企业获取相关扶持政策。

由于政策清单涉及的面广,目前正在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兑现流程,也将以清单化的方式向企业公布。“按照流程申请,企业可准确快速的获益,降低申请难度和节省企业的时间成本”。

此外,很多企业和科技领域的从业者表示,此次“企业创新十条“ 的公布是否会带来其他科技领域相关政策的变化和调整?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武汉市支持科技领域的政策包括多个方面,类似创新创业等其它相关政策仍按照最新政策执行,暂时没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