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在《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要初步建立起以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为源头,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以农产品零售市场为基础,以高效规范的电子商务等新型市场为重要补充的中国特色农产品市场体系。规划中特别强调了要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
北京盛华宏林的生鲜集配中心和果蔬惠民工程已开业一年多,面向京城消费者和餐饮行业提供猪肉、牛羊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生鲜食品,体现了食用农产品“一站式”购齐的集聚效应;同时,由于减少了下游销售环节,缩短了“最后一公里”,大大降低了售价,消费者买到了价廉物美的商品,可谓消费端的合作共享。但要实现这一点,则需要农批市场在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与供应链上游供货方的紧密合作与利益共享。其具体措施就是通过场厂(食品加工厂)挂钩和场基(农产品产地)挂钩,进一步打通生产、交易、管理环节,缩短“最先一公里”,如此,不仅极大丰富了生鲜集配中心和果蔬工程的产品种类,也推动了当地农产品的外销。
批发市场仍然是农产品流通主渠道
业内统计报告数据显示,经过30多年的发展,2016年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已经达到4.7万亿元,交易量达8.5亿吨。尽管电子商务发展如此迅猛和新零售概念异军突起,至今,农批市场仍是不可逾越的农产品流通渠道。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国70%的农产品如今仍首先需要经过批发市场进行流通,其最主要的原因是受限于我国农业分散和零散的产销环境。正是农产品需求与供应的分散以及单位消费需求的不确定性,才产生了中间商的生存空间;而中间商对市场信息把握程度低,流通成本高,才促使了农批市场的存在和发展。但另一方面,传统农产品批发流通业的弊端,是由于流通渠道较为单一,生产端和消费端信息不对称,也容易造成农产品结构性生产过剩风险大等问题。那么,这一弊端如何避免呢?
农批市场必须拓宽流通渠道。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中,批发市场是原有渠道和主渠道,但这些年来,批发市场渠道也在不断变化发展,逐渐发展为向前延伸到产地,向后延伸到零售。此外,还出现了其他流通渠道,诸如超市、物流配送中心、电子商务等,这些流通渠道的兴起和发展对批发市场的影响在逐步扩大。
多元化的流通渠道对于批发市场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诸如竞争压力上升、流通比例降低、市场份额下降的挑战等。而作为机遇,市场可以和更多渠道开展合作,共享市场资源,实现信息互通,从而推动农产品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如何在此基础上实现农产品全产业链的合作与共享,需要市场自身去研究和探索。
通过“农批市场+ ”实现合作共享
农批市场既然是农产品产业链的中心,那么,其合作共享的对象就应当是农产品的上下游即产地和销地以及链接上下游的物流。
农批市场+产地 针对农产品交易主体散、小、弱,带动作用不强的问题,与产地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合作经营,将分散的农户、农产品经纪人组织起来,规模化地引入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等形式,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建立起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实践表明,以产地为起点、销地为终点的农产品一站式集配中心,受益最大的正是农民的“钱袋子”。
农批市场+第三方物流 农产品第三方物流特别是冷链物流具有服务功能完善、能共同抵御风险、利润空间较大、信息共享度更高等优点。数据分析表明,相对于农批市场和商户自身配送,农产品第三方物流具有更高的运作效率和利润率。引进第三方物流作为农产品全产业链的中间环节,既符合现代供应链的理念,更可以在分工明确、去库存、降成本的基础上实现合作共享。
农批市场+销地市场 以当地城市居民为目标消费群,首先通过共同建设直供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发展直供直销,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在共同提高的基础上,与销地市场合作共享;其次是市场与社区合作,在现有蔬菜零售网点不足的城市社区发展社区菜店、生鲜超市和车载市场等便民零售直销网点,通过方便群众生活和降低售价,达到与消费者利益共享的目的。
农批市场+电子商务 目前,在农产品产业链上游(生产端),电商平台的优势在于生产端的聚合;产业链下游(消费端),电商平台的优势在于解决消费端需求分散的问题。而处于流通核心环节的农批市场,则聚集了大量的农产品生产端和消费端双方的需求,如果能够在农批市场推行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整合上下游生产信息和消费信息,并将这些流通大数据挖掘并释放出来,将为农产品全产业链协作提供更大的想像空间。与此同时,可以考虑由农批市场出租或提供基础设施,与电商平台合作,共同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体系,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和实体销售网络一体化建设,推进线上线下无缝对接。这样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既减少了电商平台的线下基础设施建设,又缓解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电商平台的人才不足和投入巨大等难题。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食品医药产业促进会副会长 张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