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含修改单),其中包括《辣条》产品标准。
虽然在市场中,调味面制品俗称为辣条,但因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辣条》食品产品标准尚无具体细节,5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与《辣条 食品产品标准》之间的关联和内容细节仍待披露。
尽管最终名称和细节有待确认,但对于拥有500亿元产值规模的辣条而言,国家标准的尽快落地实施有助于减少因标准不同带来的生产和监管差异。
8月30日,在湖北省食药监局抽检公告中,多款辣条食品抽检不合格。据报道,涉事6批次不合格调味面制品的企业全来自河南省,不合格原因均为检出不允许使用的山梨酸及其钾盐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防腐添加剂。据业内人士透露,河南产辣条归类为调味面制品,在国标没有出台前,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上应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方便米面制品的规定,但方便米面制品规定不允许使用防腐剂。河南产辣条一直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生产,这就造成了河南产辣条出现大量检测不合格的情况,这是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不一导致的“尴尬”。
根据此前的报道,从2015年到2017年6月,全国有15个省份共计131家辣条生产企业的195批次辣条上了食药监管部门的“黑名单”。在通报的180起食品安全问题中,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是主要原因,这些通报多是存在于异地抽检中。
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调味面制品行业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出台相关的国家标准是必须的,也是迫切的。各地对于调味面制品的标准不一,让企业在市场的运营中遭受各种不公平的查处,同时也阻碍了调味面制品的发展。
(中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