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搜索项

限塑十年:不痛不痒、成效几何

信息来源:中国食品报     发布日期:2018-06-12 09:24:19    阅读: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限塑令”)已经推行整整10年,虽然目前一些大型商超和餐饮企业大力推广环保塑料袋有偿使用,但一些小型市场和商铺依然广泛使用超薄塑料袋和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同时,外卖和快递成为“限塑令”管制的灰色地带,塑料袋使用量巨大。


仅 3.7%被调查商家合规

“限塑令”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10年过去,为摸清“限塑令”目前在各地的执行情况,来自环保组织零废弃联盟等各地社会组织的志愿者对北京、深圳、沈阳、合肥、洛阳、宁波、江西乐平、四川荣县、安徽阜阳三合镇9个地区的1101家线下商品零售场所进行了调研。现场调查发现,有979家门店提供塑料购物袋,“限塑令”实施效果并不乐观。

据零废弃联盟发布的《限塑令十周年——商家执行情况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调研的线下979个门店中,达到“塑料袋标识合规”“厚度达标”“收费”要求的只有89家,仅占9.1%;36家门店遵守“限塑令”所有规定,即做到上述3项,并明码标价和列入凭证的,仅占3.7%。

大型超市和全国连锁便利店对“限塑令”执行最严格,但是其他塑料膜/袋使用比例高;全国连锁普遍优于地方连锁,地方连锁又优于非连锁,但大城市并非都比小城市做得好;线上线下出售违规塑料袋情况非常普遍,且监管执行力度差。

尽管大型超市和全国连锁便利店的各项指标均执行最为严格,但调研发现,这两类门店也是提供不受“限塑令”约束的平口袋、保鲜膜等其他塑料膜类包装最为普遍的一类场所,提供的其他塑料膜比例为45%和35%,明显高于16%的全国平均水平。

据了解,超市中很多仅购买两三件物品的消费者,通常用生鲜区、糕点区等免费提供的白色塑料平口袋来代替购物袋。

零废弃联盟政策研究员谢新源说:“用其他塑料膜类包装替代受‘限塑令’约束的提携式塑料购物袋并不符合‘限塑令’制定的初衷。”


外卖和快递成重灾区

近年来,快递和外卖行业发展迅猛,与此同时,其塑料袋的使用也颇具“分量”。据统计,2016年,我国快递塑料袋共使用约68亿个。武汉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王黎介绍,一些快递尽管外壳为纸箱,但纸箱中仍大量使用塑料袋、胶带等,包装也多为一次性包装,很难进行有效回收利用。有关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快递包装使用的塑料袋及相关制品大多数不可降解。

报告指出,网购平台使用提携式塑料袋情况比较少见,但塑料粘口袋、编织袋却非常普遍,多用于织物、小物品和单本书籍等商品。编织袋的主要成分是聚丙烯,“这反映出,‘限塑令’应随着社会发展而做出相应改变,扩大限塑的范围和种类。”零废弃联盟秘书长田倩认为,违规塑料袋使用泛滥的一大原因在于销售塑料袋的源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在对线上销售塑料袋平台的调研中发现,接近80%的塑料袋专卖商公开售卖无标识或厚度不达标的违规塑料袋;线下塑料袋专卖店出售违规塑料袋也很普遍。

报告显示,调查的30个外卖样本中,外包装提供的提携式塑料购物袋有23个,占77%。其中只有1家连锁品牌餐饮的塑料袋有完整标示,部分标示的3家,83%完全没有标示,不合规高达96%;其中两个塑料袋由外卖平台提供,1个完全没有标示,1个只有部分标示。所有外卖用的提携式塑料购物袋都未显示单独收费,也未列入消费凭证。

不少外卖都采取“一盒一袋”包装,多份同时订购时还会套上数量不等的大号外包装袋。以一份外卖至少一个塑料袋加一个塑料餐盒计算,全国每天可能产生上千万甚至更多的塑料袋使用量。

除了塑料袋外,外卖产品中还包含着许多其他一次性用品。报告显示,这些一次性用品除竹木筷子外,大多是塑料制品。用量最多的是一次性塑料餐盒,中餐的面、粉、米饭、菜几乎都使用塑料一次性餐盒盛放,并且米饭常常会消耗多个餐盒,人均用量两个。一次性勺和叉常常作为配套餐具;用来放置一次性餐具和调料的预包装袋,还有塑料吸管、一次性塑料手套、塑料杯盖、塑料平口袋和零食包装袋等。据统计,平均每份外卖产生塑料一次性用品4.8件。


应强化监督执行

据了解,目前全球每年塑料总消费量4亿吨,中国消费6000万吨以上,“白色污染”这一世界难题由此形成。然而长久以来,消费者已养成了使用塑料袋的习惯,相关部门应提倡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同时努力完善塑料袋的回收机制,而不是单一地限制和禁止。

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限塑令”实施后,塑料袋收费提高了,却缺乏可供消费者选择的廉价替代品。应鼓励、支持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到环保购物袋、布料购物袋等的开发中来,真正让消费者在不用塑料袋时能有更多选择;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综合施策,严格控制生产环节,打击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袋的黑作坊,严格监控批发、零售、消费等环节,并加快研发塑料袋的替代品。

此外,“限塑令”之所以变异为“卖塑令”,主要缘于它再次陷入到人们熟悉的零和博弈中:似乎没有谁的利益因此受到影响。厂家违规生产塑料袋,却不会被执法者所威慑;在实行付费使用后,超市等商家已将有偿塑料袋视为理所当然;具体到每一个消费者身上,每次购物付出几毛钱来买塑料袋,成本微不足道。当不遵守“限塑令”似乎对谁都没有看得见的利益损害,那么“限塑令”形同虚设沦为必然。因此,积极阐释“限塑令”实施的本意,查找执行中的问题,强化监督执行,才能得到公众的更多理解和支持,从而推动良法的深入贯彻。

同时,激活“限塑令”需要管理更加有力。必须以严格的责任机制倒逼执法者,令其严格控制生产环节,并延伸至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对政府而言,首先要解决的还是限塑令的执行力问题。尤其是对面临“垃圾围城”的城市来说,给塑料袋减量明显更具紧迫性。“限塑令”考验的是政府的行政能力,更考验政府的责任感。

王黎表示,当前关于限塑的倡导性、鼓励性措施多,缺乏严格执行的相关法规条款,效果很难保证。“‘限塑令’很有意义,但不能只停留在倡导层面,也要更加注重强制性的要求,比如,进一步从法律法规层面细化相关规定,明确违反相应规定的惩处措施;监管部门也要进一步强化监督与检查。”

(周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