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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膳食标准体系框架基本成熟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报     发布日期:2017-03-18 11:34:28    阅读:0

特殊膳食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简称,是指为满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的营养需要,按特殊配方而专门加工的食品。这类食品的成分或成分含量,应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有一条规定很值得投资者关注的信息——严格特殊食品监管,严格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

我国目前特殊膳食的标准体系框架基本成熟。以运动营养食品为例,跟国际法规、法典、其他国家体系上是一个比较吻合的关系。2008年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宣布成立;2013年8月,国家卫计委就《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的清理建议》公开征求意见;2014年2月国家卫计委又推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等4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我国特殊膳食标准逐步完善,对于特殊膳食的界别和要求也越来越规范。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定了《运动营养食品》《低钠食品》《能量控制配方食品》《食品中必需营养素添加的基本原则》《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良好操作规范》等国家标准。2013年,国家卫计委组织专家分析整理了相关标准,建议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等3项标准修订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议将《运动营养食品 能量补充食品》等5项标准整合到《运动营养食品通则》。

我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特殊膳食标准包括: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标准(如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等其他标准)。2014年2月,国家卫计委公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食品中致病菌限量》4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能够有效缩短治疗周期、降低治疗费用、加速康复速度,在患者治疗与康复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营养支持作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规定了相关生产企业的卫生要求和生产操作要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形成了“一个规范标准+两个特殊医学用途产品标准”的标准体系,涵盖了全部年龄和大部分疾病。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规定了婴幼儿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要求,与《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形成我国食品标签标准体系,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食品标签标准体系基本一致。该标准修订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定义,明确了其分类,对其食品标签中营养素的表达方式和声称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特别规定了“不应对0~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等,对保障婴儿全面、平衡的营养,避免标签上夸大和不实声称,规范行业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特殊膳食标准体系成为《“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有关要求的强力支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一改以往行业规划定性多、定量少的风格。以婴幼儿配方奶粉和保健品为例,其配方、各种成分名称及比例、营养素含量等都要经过严格的专家评审,方可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册、备案,进而公司才可生产、销售,并在产品说明书中标明上述配方等产品信息。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检时,检验结果必须与备案文书和产品说明书所标注的一致,一旦有差异,就会受到处罚。

特殊膳食需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某一种或某一类食品最适宜特定(特殊)人群食用,如婴儿、幼儿、糖尿病患者、严重缺乏某些营养素的人等。这类人群由于生理原因,需要的膳食结构与一般人群的膳食结构有明显区别;第二,为这类人群制作的食品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的营养成分有显著不同,有些营养素含量很低或很高。如无母乳喂养的婴儿需要的婴儿配方乳粉,其营养成分和含量与成年人食用的乳粉有显著不同。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称为特殊膳食用食品。

国家关于特殊膳食的要求,要符合通用的食品安全标准和特殊膳食标准。购买特殊膳食的消费者需要关注国家标准中的信息,尤其是国家标准的变化,某些目前还没有制定出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更要关注标准制定的信息,并通过征求意见等渠道将自己的需求反映到国家标准中。

以《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为例,新规明确规定了“应符合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相应产品标准中标签、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不应对0~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这意味着以后“DHA亲和配比”“富含乳清蛋白”“含有多倍DHA”等业界流行广告语将不能出现在包装上,而中文标签也将会更严格、更规范。

根据该标准,合法、正规的产品须有中文标签。以配方奶粉为例,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将一律按不合格产品作退货或销毁处理。新规除了对国内婴幼儿奶粉等商品标签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外,对洋奶粉包装标签的要求也更高。业内人士表示,新规进一步提高洋奶粉等产品的准入门槛,将大大强化跨境食品的安全。

业内人士提醒,关注特殊膳食标准,其中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消费者就可以找到维权的突破口。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个别食品标签上注明适合特殊人群的食品,引用的标准并非特殊膳食标准,而是通用食品安全标准,这种情况,消费者要根据具体的描述,详查该产品是否属于特殊膳食,如果标签标明属于特殊膳食,而不是建议某某群体可以食用,那么其存在的问题已经从产品包装上反映出来了,消费者应谨慎选择。


(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