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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解读

信息来源:中国食品工程网     发布日期:2017-03-09 12:14:47    阅读:0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点击下载.doc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规范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生产加工活动,并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生产许可门槛。《细则》的出台,给花样众多的婴幼儿辅食套上了“紧箍咒”,将有力促进婴幼儿辅食行业健康发展。

“打算过几天就让宝宝接触辅食,可是去了超市后,有点蒙圈了。”消费者穆女士的女儿刚满8个月,她计划一周后给宝宝添加辅食,于是去了几家大型超市和母婴店,也浏览了几家网店,结果却被琳琅满目的婴幼儿辅食弄得眼花缭乱。“真的让人看了无从下手,因为仅同一种产品就有好几个不一样的品牌,而且我发现里面的配方也不一样,实在不知道该怎么选。”穆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身边和穆女士有着同样遭遇的消费者不在少数。面对五花八门的婴幼儿辅食市场,究竟该如何选择?


市场现状:发展空间巨大却鱼龙混杂

据立木信息咨询发布的《中国婴幼儿辅食市场运营态势及投资策略报告(2017版)》显示,目前,中国婴幼儿辅食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辅食品牌不下500个。其中,亨氏的市场占比最大,为30%左右;排名第二的贝因美市场份额为20%左右;排名第三的则是雀巢,占15%左右,市场份额排名前三名的合计占比65%,CR10(Top10品牌市场集中度)超过了80%,而且仍在保持逐步提升。

全面“二孩”政策为婴幼儿辅食消费市场带来每年百亿元以上的市场空间。调查显示,预计2017年辅食市场增速将为43.5%,短期内中国婴幼儿辅食市场仍将保持快速增长趋势,并且将吸引大量企业进入。

报告显示,如果对婴幼儿辅食产品结构进行划分,可以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以米粉和面条为主的饱腹类辅食;二是以饼干为主的副食品类辅食;三是以果泥和菜泥为主的佐餐辅食。目前,婴幼儿营养米粉是婴幼儿辅食的主要消费品类,近两年发展十分迅猛。从数据来看,米粉几乎占到了整个婴幼儿辅食消费市场一半的规模。

虽然婴幼儿辅食消费市场存在巨大发展空间,但鱼龙混杂等现象也随之而来,扰乱整个市场。记者在北京几家大型超市和母婴用品商店发现,货架上销售的婴幼儿辅食种类繁多,产品主要集中在面条、米糊、水果泥等,而涉及的生产厂家有10多家。从销售的价格来看,也是跨度很大,有的品牌只要10多元,有的则是上百元。记者还注意到,有些辅食的包装上并没有明确标注婴幼儿食用的字样,甚至整个外包装也没有注明厂家具备婴幼儿辅食的生产资质。

除了实体店之外,各类电商平台所销售的辅食也是乱象丛生。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婴幼儿辅食”,显示有上千种商品在售,其中品种相对较多的是面食类的辅食,但通过仔细查询可以发现,不少所谓的儿童面条实际上名不副实。记者在该电商平台看到一款外包装上写着“儿童钙铁锌面”字样的辅食,但经过查询这种辅食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发现其产品名称为“挂面(手工面)”,并非专为儿童设计。


新规出台:全面提升辅食生产管理门槛

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事关百姓利益,关注度高,影响面广,不容出现丝毫差错。此次《细则》的出台,是继2013年《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后的又一重要举措,给品牌众多的婴幼儿辅食市场套上了“紧箍咒”,实现对婴幼儿辅助食品的从严准入,将对保障婴幼儿辅食安全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在《细则》中,婴幼儿辅助食品是指供给6月—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和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及6月—36月龄婴幼儿和37月—60月龄儿童食用的辅食营养补充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生产许可分类为特殊膳食食品,其类别名称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包括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包括泥(糊)状罐装食品、颗粒状罐装食品、汁类罐装食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包括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等。

相较于之前婴幼儿辅食行业缺少执行准入标准,也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的情况,此次《细则》的出台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辅食产品的生产许可门槛,要求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质量管理要求,明确生产场所、环境及厂房设施规定,提高部分生产设备要求,规范生产管理、生产物料管理,强调研发和检验能力。再有就是强化企业制度管理。重点对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检验管理记录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不合格产品管理、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研发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进行要求,全面审查评价企业的制度管理水平。这样一来,势必会淘汰一些生产不达标的小作坊、地下厂房、小企业,使婴幼儿辅食行业更加规范。

此外,此次出台的《细则》与《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相比,适用许可范围更宽,覆盖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列的所有婴幼儿辅助食品品种。同时,扩大和调整了相应内容,各项要求更加全面、具体。另外,《细则》明确了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需以谷物(如大米、小米)为原料开始生产。《细则》还要求企业对原辅材料中可能出现的危害物质进行必要的检测,含乳原料应对三聚氰胺等项目进行检验或查验合格报告。


业内分析:求准求严,指引行业健康发展

一位参与《细则》制定的业内人士表示,在《细则》的制定过程中也参考了江西、广东等省为婴幼儿辅食制定的地方许可要求,并有相当一部分条款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相似。如要求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包装产品且不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最终销售包装产品的不予生产许可;要求企业建立检验管理制度,检验记录应真实、准确,产品出厂检验应依据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进行每批次检验。

该人士表示,虽然国家对婴幼儿辅食并未像婴幼儿配方乳粉那样实施严格的配方注册管理制度,生产许可权限也已下放至省级监管部门,但对婴幼儿辅食的监管严厉程度仍远远超出普通食品。如“不得分装、不得生产大包粉”的条款,就要求企业对产品的生产全过程进行把控,降低安全风险。《细则》的出台也意味着监管部门将继续加码严管婴幼儿食品生产,有利于净化行业,重建国内消费者信心。

有专家指出,婴幼儿健康成长尤其是如何通过膳食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始终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之一。这也是食品安全法将婴幼儿配方食品纳入特殊食品管理并实施远远严格于普通食品监管要求的初衷和本意所在。而保障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及婴幼儿各个成长阶段所需的营养成分,该类食品的生产既是其源头也是其进入市场的第一个环节。也就是说,严格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的市场准入,就是把控了这类产品安全的总闸,在承上启下中抓住了关键所在。

专家表示,此次《细则》的发布和实施,尤其是在不断探索下的更加科学和完备的准入审查要求,对婴幼儿辅助食品行业乃至整个食品行业已然释放出了严格监管的信息和举措。从这个层面上来说,《细则》的示范和引领意义远远超出了其本身的定位和效应。


《中国食品报》